为推动农业绿色发展,多地纷纷出台有机肥补贴政策。以开化县为例,根据《开化县2026年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》,今年开化县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向定点供肥企业购买《有机肥料》(NY/T525 - 2021)10吨以上(含10吨),给予每吨不超过购买单价的三分之一的补贴,最高不超过200元/吨;购买《有机无机复混肥料》(GB/T18877 - 2020)1吨以上(含1吨),给予每吨不超过购买单价的三分之一的补贴,最高不超过800元/吨。
寿宁县也积极行动,根据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》,补贴对象为种植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,优先扶持种植面积达100亩以上、基础条件较好、积极性高的农业经营主体。农业经营主体购买符合标准的商品有机肥,每亩施用量达到250公斤(即0.25吨/亩)以上的,每吨补贴不超过400元。
上杭县同样制定了《2026年上杭县绿肥及商品有机肥项目实施方案》,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、促进种植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。在商品有机肥推广方面,补贴作物与规模要求为水稻、蔬菜、果树、茶叶和中草药等30亩以上,耕地上种植百香果、火龙果等非乔木和灌木农作物可以给予补助;补贴主体为种植户、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和公司等经营主体。符合补助条件农户按每亩最高不超过60元进行补助,同时建立商品有机肥效果展示基地,给予相应补助。这些补贴政策有效降低了农民使用有机肥的成本,提高了农民使用有机肥的积极性,有力推动了农业绿色转型。